批评的资格

我很久以前在Google Reader上订阅了蒋方舟的新浪博客,但是一直以来很少浏览其中更新的篇目,一则是因为她的博客没有设置为全文RSS,所以每回阅读还要移步新浪博客;二则因为她的很多文字还是引不起我的兴趣,纵然把自己传送到原文地址去阅读,也往往读上一两段便觉索然。所以我对这个人物的思想类型几乎毫无了解,但是4月2日那天我读到她作的《给清华大学一封信》之后,大觉赞赏,在Google Reader里分享仍觉不足,遂又在新浪博客里“顶”了一下。

后来我在我的SNS上发现一些清华的朋友转载一则挖苦蒋方舟的话语,指责蒋方舟这种几乎没在清华大学里正经待过的人没有批评清华大学的资格。看到这句话的我也不禁对自己的想法有一些动摇,毕竟清华大学是否真的像她描绘地那样,我只是凭借一些耳闻,合以当今社会之常态,臆测以为切中肯綮而已。我毕竟还是很相信太祖那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名言的。然而这一丝因为意识到自己的不审而产生的动摇在看到诸多清华校子对蒋方舟更加猛烈地批判后,反而变得烟消云散了。

我曾在一篇文章上读到,诺贝尔奖得主Robert Aumann在他的一篇堪称传世之作的论文中提出,“两个理性而真诚的真理追求者争论问题,争论的结果必然是二人达成一致。换句话说如果争论不欢而散,那么其中必然有一方是虚伪的”。王琯所作的《公孙龙子事辑》里有一段邹衍驳斥公孙龙的言论,其中提到“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音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最终“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史记》的《平原君虞卿列传》里记载了邹衍这番话带来的后果,即从“平原君厚待公孙龙”到“乃绌公孙龙”)。

以上一段是我对辩论的理解,即以“真理越辩越明”为目的的辩论才是真正的辩论,这也是为什么上上一段里我提及清华的某些学子对蒋方舟进行批判的时候从没有用过“辩论”或“反驳”这样的词汇——因为他们没有。那些人没有条分缕析地对蒋方舟文章里可能存在的不审论点做出驳斥,或者说,他们丝毫没有,取而代之者,他们采用的是一种最常见最简单也最狠毒的方法——人身攻击。宣布她的无调查,嘲讽她的无思想,质疑她批评的资格。

维护稳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剥夺异见者批评的资格。然而可惜的是简单的方法未必有效,这种方法所带来的结果只是“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我想这种只损人不论事的手法却恰恰反映了写作者内心的空洞,因为论起事来除了摘指错字,再无甚可写;他们写作那些驳斥的目的,也许只是想让自己相信那些想要相信的事物而已。最可笑的是,这样的行为恰恰完美地映证了蒋方舟那篇文章中的一段话:

有时,我看着他们滔滔不绝地在课堂、在会场说些“主流价值观”的话,心想:“他们真相信这些,真可怕。”过了一会儿,又打了个寒战:“他们其实并不相信这些,那就更可怕了。”